索   引   号: 014000319/2019-00052 分          类: 政府文件,其他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9-02-22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9〕21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

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苏政复〔2019〕21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请示》(镇府发〔2018〕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变更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将焦北滩区域界线分别沿长江中心线向东、夹江水域中心线向东南延伸,相交于“京口丹徒线”。将焦山段界线由焦山以南变更至焦山以北。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后,焦北滩区域整体纳入镇江市润州区行政区域范围,焦山及部分水域纳入镇江市京口区行政区域范围。

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实施变更的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变更后的勘界、公告等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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