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何从江苏省变更到外省?
发布日期:2019-04-11 15:25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某先生:我是浙江省一企业员工,有一本江苏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需要变更到该企业,现在查看到的江苏省内需要的材料,想了解省外变更资料是否有区别?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答复:一级临时建造师如需从江苏省变更至其他省,请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单位解聘证明复印件、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窗口。(2019年4月9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答复:2019年7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现已停止办理一级临时建造师事宜。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停止办理一级临时建造师相关事宜。

若您还有疑问,可联系025-83666746进行相关咨询(办公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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