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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我省有关医保卡异地联网结算情况
提交日期 2019-03-27 12:20:05
内容

来信咨询我省有关医保卡异地联网结算情况。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9-04-11 12:20:05
回复单位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

参加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以及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即可持卡在就医地任一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但目前,考虑到药店的异地联网水平有限,国家医保局暂未将药店纳入异地联网结算系统。今后我们将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一安排,继续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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