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省、市血液中心的献血量是否可以累计?如何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
发布日期:2019-05-07 11:0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汪先生:国家对献血总量累计达到4000ml将给予奖章,可获得相应奖励。我在江苏省血液中心和南京市血液中心都有献血,想了解自己在省、市血液中心献血量是否可以累计?如何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

省卫生健康委答复:《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后,可办理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三免”政策。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政策规定每两年申报一次奖项,即2018-2019年献满4000毫升的2020年可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如在2019年底之前献血满4000ml,血站会在2020年为您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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