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情况 |
提交日期 | 2019-04-10 17:37:59 |
内容 | 来信咨询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情况。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19-05-28 17:37:59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回复内容 | 您好!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新高考模式和同期公布的的七省市是采用同样框架,突出统一性和公平性。通过合格性考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10门科目,考生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通过选择性考试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既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也符合我省高中教育教学实际;再从另外4门中选择2门,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选择,促进文理交融,也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