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农工党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太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农工党江苏省委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省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地认真落实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在苏锡常三市人口和GDP较2007年分别增长8%和225%的背景下,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连续11年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治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8年,太湖湖体水质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0,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高锰酸盐指数(3.9mg/L)、氨氮(0.16mg/L)均为Ⅱ类,总磷(0.087mg/L)为Ⅳ类;参考指标总氮(1.38mg/L)首次改善至Ⅳ类。与2007年比较,综合营养状态从中度富营养状态改善为轻度富营养状态,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分别下降13.3%、82.5%、14%、51.7%。同时,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余4条为Ⅳ类,连续6年消除Ⅴ类、劣Ⅴ类;137个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较上年提升9.5个百分点。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蓝藻防控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太湖蓝藻和湖泛防控两个应急预案,每年4月1日准时启动应急机制,直到10月底安全度夏期结束,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检查督办,全面落实监测预警、供水保障、调水引流、清淤捞藻(草)、湖泛防控等各项应急防控措施,确保太湖不出问题。二是强化污染长效治理。持续开展工业点源、城镇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流域经济转型升级。累计关闭化工企业5000多家,关停重污染及排放不达标企业1000余家。2018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流域污水处理总能力达848万吨/日,是2007年的2.6倍,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供水和生活垃圾运转处理“三个全覆盖”。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建立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治理清单154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90.8%。实施退圩还湖、退养还湖,目前东太湖已实施完成,梅梁湖已基本完成,吴中区新塘圩正在实施,宜兴市竺山圩退圩还湖规划已开始编制。实施太湖4.5万亩和滆湖2.3万亩围网养殖拆除工作,同时对太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的渔业养殖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清退2万亩养殖尾水不达标池塘。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出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等政策规范,通过提高标准要求,倒逼排污单位提标改造,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定期围绕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水源地、污水处理、畜禽养殖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有力打击了偷排直排、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要求,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厅将认真履行治太“组织实施、综合监管”职责,与各地各部门一道,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提升水质监测能力。目前,太湖流域县级以上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以太湖为水源8个),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已全面覆盖,实现实时连续监测和远程监控;以太湖为水源的13座水厂已全部安装原水水质在线检测设备,各水厂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相关要求开展水质监测,数据在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发布。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对可能出现水质异常的区域开展加密监测,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突出抓好氮磷污染控制。以太湖一、二级保护区为重点,提高六大行业污染排放限值,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年底前流域设区市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围绕氮磷等超标因子,完善入湖河流治理方案,加快推动主要入湖河流支浜消除劣Ⅴ类。抓好管网提质增效,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推进老旧管网“漏损”问题整改。强化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已建治污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支持和加快推进宜兴、武进生态引领区建设。三是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整治。目前,以太湖为水源的8个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无围网养殖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有关地方加快围网养殖整治的收尾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太湖围网4.5万亩、滆湖围网2.3万亩拆除任务。同时,对照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的要求,对保留的水产养殖池塘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四是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推进太湖西岸湿地生态修复。加快调水引流工程建设,增强太湖水体的自净能力。实施太湖西部沿岸区生态清淤后续工程,确保今年完成120万方清淤任务,同时依法依规加快梅梁湖清淤筑岛试点项目,实现外源和内源共治,向空间要容量,有效解决清淤底泥出路问题。五是完善应急防控预案。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统一要求,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今年下半年,我厅将牵头对《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省水利厅将牵头对《江苏省太湖湖泛防控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调整和完善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强化各工作小组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协调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地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打得响。
另外,关于太湖水生态水安全问题:按照现有管理体制,太湖湖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监督和保护等行政管理职能由国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承担。针对下游地区从太湖取水量不断加大的情况,由此可能引发的太湖水生态变化及安全隐患,我厅已多次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反映,提请统筹安排、整体调控、科学管理。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水利厅加强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协调其科学调控太湖水位,同时,根据今年5月份印发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方案》,利用好该平台的数据共享功能,协调推进太湖水生态、水安全研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