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8-08 17:03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字体:[ ]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全省中小企业已达319万家,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经济总量、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的城镇就业。近年来,全省工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积极推动各项降本增效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印发《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年)》,省市县联动,培育一批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成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700多家,其中省级认定723家。5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18家企业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居全国前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左右,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二、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成本。《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后,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条细化落实,形成年度推进重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省发改委牵头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通过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8年,全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平均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降2分钱,全年减少企业用电成本近40亿元。累计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8.19分钱,综合降价幅度达10.2%,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每年可减少用电成本87.7亿元。减轻企业用气负担,修订《江苏省定价目录》,降低7条管线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落实降低企业负担若干政府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制定了减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了11项政策措施。

三、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转发和宣传国家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减税政策,会同税务部门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二是持续做好清费减负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停征排污费和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停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各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持续做好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取消省立项的法定培训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组织开展口岸收费清理工作,2018年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90亿元。积极落实降低企业负担要求,从2018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持有“运政苏通卡”的货运车辆在江苏省省内通行费优惠从9折提高到8.5折;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无论空箱、重箱运输,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三是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精神,制订出台我省实施方案。降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综合阶段性降至1%;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统一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分别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60%。

四、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级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中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建立差异化的容忍度配套机制,消除经营人员“后顾之忧”。截至3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新增3695.6亿元,同比多增1229.7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3.6万户,比年初新增2.2万户。二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基于企业的纳税、公积金缴纳、结算等信息,推出纯信用类贷款产品;发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帐款等新型质押担保方式;推出转期贷、年审贷等无还本续贷或部分还本续贷产品等。三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积极推动“苏微贷”“小微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创新开展低门槛、融资成本、高便利性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截至2018年底,已建立“苏微贷”“小微创业贷”风险补偿资金32.5亿元,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贷款余额近300亿元,平均执行利率5.09%,32377户次小微客户获得低门槛、低成本贷款支持。构建面向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科技贷款资金池”,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着力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目前,资金池总规模超过1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920亿元,支持了11278户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四是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印发《省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江苏辖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辖内大型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和法人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2019年省财政安排3亿元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推进“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落到实处。支持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设立“苏科贷”“苏科投”“苏科保”风险补偿资金。2018年“苏科贷”实现苏南、苏中全覆盖,累计发放贷款475亿元,支持企业5519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吸收您所提建议,进一步细化减费降税降本政策举措,推动落细、落实,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印发《江苏省“千企升级”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攻方向,通过确立标准、对标认定、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打造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引领中小企业从粗放发展向“专精特新”发展转变,打造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单项冠军企业。

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继续巩固前期减税清费成果,深入落实国家各项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清费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利用电网增值税税率、清理电价附加收费、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等空间,实现“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降低安装费标准,构建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降低制造业用气成本。

三是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质量。推动“江苏小微企业应收帐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更多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推动普惠金融事业发展,鼓励省内银行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设立多层级的普惠金融事业部,推出更多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的差异化、个性化服务产品,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政银合作模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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