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19 10:28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一、为什么专门出台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调蓄湖泊和我省苏北地区重要水源,连通长江与淮河,地处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三大战略的交汇点,具有重要的生态区位价值与资源优势。江苏省关于江淮生态经济区战略部署中,明确将洪泽湖等重点湖泊定位为江淮生态大走廊的生态绿心,要求以湖为中心,践行绿色发展路径,形成全省生态安全保障的“绿心地带”。《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将洪泽湖确定为“两横两纵”生态保护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也将洪泽湖划入生态红线区域,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保护好洪泽湖,事关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事关苏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着力解决洪泽湖区域水污染、水生态、水空间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洪泽湖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有必要制定一个针对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打造流域性湖泊治理保护样板、探索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提供支撑。

二、《实施意见》的编制依据有哪些?

《实施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和政策文件,结合洪泽湖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编制。在法律法规方面,依据了国家《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航道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在规划依据方面,依据了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洪泽湖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洪泽湖渔业养殖规划》等;在政策文件方面,依据了国家和省有关生态文明改革、河长制湖长制、水十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63专项治理、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的文件。

三、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确定了2021年和2025年两个节点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水陆统筹、区域联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规划引领、治污先行、空间管控、产业优化,到2021年,恢复湖区自由水面50平方公里以上,湖区消除V类水,满足南水北调送水水质要求,国控断面优III类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湿地修复10平方公里,区域内绿色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退圩还湖综合治理基本完成,湖区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区域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水利、交通、环境等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健全,高端绿色产业初步形成,治水文化传承繁荣,展现大美洪泽湖的美好愿景。

四、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提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7大项27项主要任务,涉及规划引领约束、生态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基础设施网络完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优秀文化挖掘弘扬等内容。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约束。出台《洪泽湖区域综合性保护规划》,修编《洪泽湖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洪泽湖区域交通、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圩还湖、生态旅游、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涉湖各个行业、各项功能协调融合发展。二是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守住生态红线底线,有序推进生态红线区域内产业退出、企业搬迁、项目迁移和生态修复工程;严控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建立湖泊水域岸线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和违规退出制度,严禁高消耗低产出的水域岸线资源利用项目,禁止湖泊保护范围内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建设项目;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实施自然资源恢复和补偿工程,加快偿还“生态欠账”,确保总量稳中有升,质量稳步提高;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重点查处洪泽湖水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非法圈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逐步清理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现象。三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强化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处置落后工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和重污染项目,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实施入湖排污口全口径排查整治,加强湖泊渔业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圈圩养殖,依法依规推进退养还湖,多渠道支持渔民上岸安居乐业;严格船舶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住家船和餐饮船。四是加快推动生态修复与保护。实施退圩还湖,洪泽湖蓄水范围线内的圈圩逐步实施退圩还湖还湿,重塑洪泽湖形态;推进湖滨带生态修复,提高湖泊水体自我修复能力,形成生态缓冲带;严格保护自然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退圩(养)还湖、天然植被恢复和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聚泥成岛,开展河湖生态清淤,探索建立入湖河道常态化清淤机制;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性护岸,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和生态空间;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协同发挥林地、绿地、水面的生态修复保护作用;建立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提高生态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水陆交通、水利、环境基础设施、流域监测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环洪泽湖公路网,提高环湖区域防洪除涝能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流域全方位、全要素立体式监测。六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推动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发展,以洪泽湖生态保护为核心、整合环湖旅游资源,建设沿湖旅游精品,共同塑造“洪泽湖大旅游”品牌,打造一批优质、有机稻米产业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七是挖掘弘扬传承优秀文化。大力挖掘文化内涵,积极推进历史古镇、古村建设,保护古遗址类、古建筑类、革命遗址类、古水利工程类等物质遗产保护,保留治水记忆,弘扬治水工匠精神,将洪泽湖作为传承地方民俗风情的新节点、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的新载体,讲好洪泽湖故事,提升人文特色品质。

五、《实施意见》在保障措施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在组织保障方面,明确淮安、宿迁两市是洪泽湖生态保护与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求沿湖地区把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落实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明确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意见落实,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抓总工作,在省级湖长和管委会的领导下,会同管委会成员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洪泽湖生态保护与利用工作。

在协同机制方面,要求建立和强化河湖流域化管理机制,联合执法、联合巡查和管理会商机制,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四项机制,推进洪泽湖网格化管理提档升级,加大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境协同整治,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调控和倒逼作用。

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整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产业布局、湿地保护、水利发展等方面资金,加大对洪泽湖治理与保护的投入力度,完善洪泽湖治理保护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培育一批专项从事湖泊监测监控、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队伍。明确省级完善洪泽湖治理保护资金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在监督问效方面,要求沿湖市县将洪泽湖治理保护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相关目标、任务、措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问责办法;明确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及时跟踪督办工作进度,建立问题追溯机制,实施精准治理。省、市、县三级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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