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02 17:06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石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省政府对通州湾开发建设给予更多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设立。为推进通州湾开发建设,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南通市组建了通州湾开发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进行统筹、协调和指挥。近年来,通州湾始创新开发理念,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集聚,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区域经济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产业新城框架基本形成,示范区建设初具成效。

正如您指出的,由于通州湾基础较为薄弱,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通州湾的支持力度,并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我省叠加的机遇,以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为目标,以建设长江新出海口为重点,切实加快通州湾开发建设。

一、关于省级层面机制建设

2015年12月,省政府发文成立了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为推进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根据2019年娄勤俭书记主持召开的省委专题会议精神,省交通厅将牵头建立“省主导、市主体”的通州湾海港建设推进机制,由省市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省级通州湾海港建设发展领导小组、通州湾海港建设前方指挥部。

下一步,我委将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契机,深入调研,进一步梳理通州湾开发建设的诉求,并协调省相关部门,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增强对通州湾的统筹协调。

二、关于推进相关平台载体建设

示范区建设以来,华电综合能源、中航爱飞客等一批引领型项目已在示范区落户建设。2018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正式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根据示范区提出的要求,省商务厅积极支持通州湾江苏国际制造业合作区、江苏(通州湾)—东盟大宗商品贸易中心的设立和建设。

为科学决策并加快江海联运的新出海口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南通市开展了专题研究,在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并多次向省政府领导汇报的基础上,形成了《苏通联合打造江苏新出海口方案》。下一步,一是将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将防波堤、进港航道、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综合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江苏新出海口规划方案纳入《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订规划中,并争取江苏新出海口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级建设规划。二是支持省级国有平台公司参与通州湾开发建设,省港口集团将主动融入、积极参与通州湾海港规划建设和投资运营,省铁路集团将参与通州湾港区相关货运铁路建设。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大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省交通厅将集疏运体系建设、要素资源保障、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在建设计划上予以优先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对通州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有关用地和用海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日常督导,加强通州湾生态环境保护;省商务厅将进一步支持相关平台载体建设。

三、关于省重点职能部门安排业务骨干挂职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通州湾建设的统一部署安排,围绕交通、重大产业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等领域,不断拓展省级部门参与通州湾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为将通州湾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提供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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