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证农村供电所正常运营,促进农村电力事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对农村电网维护费政策作了明确。
一是我省2019年农村电网维护费分流标准为0.158元/千瓦时,计提范围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二是对农林场圃企业,继续按照2011年用电量和2011年本地区农维费分流标准计算的补贴金额,与2007年实际补贴额孰大的原则给予补贴,但在一个日历年度内补贴金额不得超过以正常销售电价计算的电费金额。省电力公司应尽快对全年补贴进行清算,跨年不再结转。
三是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供电企业按核定标准尽快做好今年的农村电网维护费调整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电网维护费的监管,确保农村电网维护费按规定收足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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