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0-00531 分          类: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0-10-12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20〕93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4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0〕9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20〕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4号泊位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污染防治和业务培训,确保码头安全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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