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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出台江苏省内旅游优惠政策
提交日期 2020-08-20 15:04:42
内容

建议出台江苏省内旅游优惠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0-10-10 15:04:42
回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内容

您好!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发展旅游经济一直高度重视,对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也多次提出指导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精神,我委结合江苏实际,主动开展调研,强化督促检查,在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在2018年扬州瘦西湖、苏州常熟沙家浜、无锡鼋头渚、泰州姜堰溱湖旅游区、连云港花果山等13个4A级以上重点国有景区(景点)降价的基础上,2019年我省又有泰州姜堰溱湖旅游区、苏州园林景区、苏州吴中太湖旅游区、苏州常熟沙家浜、徐州督公湖、盐城东台黄海森林公园等30个4A级以上重点国有景区(景点)实施降价或免费开放。通过实施上述一系列降价措施,目前我省重点国有景区的门票价格均不超过100元,预计全年减少游客旅游支出3.2亿元。

2020年5月,按照我委和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全省旅游景区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要求,我省对广大游客实施为期一个月的阶段性门票降价,为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复苏,发挥旅游业对经济的带动和刺激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五月份我省360家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中,超过95%的景区都实施了程度不同的降价,降价幅度最低10%,超过一半的景区降价幅度在20%以上,个别市的一些景区甚至在整个五月份对游客实施免费开放。

关于老人和儿童游览景区的门票价格优惠问题,我省2018年2月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实行半票。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参照该办法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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