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0-00589 分          类: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0-11-19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水源地和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20〕110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水源地和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

水源地和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11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水源地等2个乡镇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盐政请示〔202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和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20年底前整治到位。

三、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源地长效管护,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工作,定期调查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附件:阜宁县潮河公兴饮用水水源地和响水县、滨海县中山河大有(滨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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