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0-0066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0-12-18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宜兴市新街朱家涧塘坝水源地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20〕128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宜兴市新街朱家涧塘坝水源地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宜兴市
新街朱家涧塘坝水源地等3个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128号)
无锡、苏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新街朱家涧塘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锡政呈〔2020〕49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张家港市双山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20〕79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徐圩新区古泊善后河香河湖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连政发〔2020〕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宜兴市新街朱家涧塘坝、张家港市长江双山岛(左汊)、徐圩新区古泊善后河香河湖应急水源地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期整治到位。
三、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5号)要求,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工作,定期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附件:宜兴市新街朱家涧塘坝水源地等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