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江苏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 助推经济稳步发展
发布日期:2020-02-13 17:23 来源:新华日报 字体:[ ]

新华网南京2月12日电(戚轩瑜)2月12日下午,江苏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新闻宣传组通气会就《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江苏中小企业总数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9%,绝大部分受到了疫情的影响

据悉,中小企业是江苏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力军,截至2019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总数突破300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9%。这次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从江苏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新闻宣传组通气会了解到,从目前掌握了解的情况来看,江苏省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出现了生产经营困难,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服务行业。面临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企业原料储备供应、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方面均受到制约;资金周转压力巨大,许多企业无法正常开工,不能有效开展生产;企业用工难以保证,人员流动受到限制,对已经到岗的员工还需确保安全,提供相应的防疫物资和餐饮住宿供应,对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出台省级层面缓解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十分必要、非常及时、聚焦问题、指向明确,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稳定信心、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表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光辉认为,当前,江苏省经济社会生活总体是稳定有序的,但经济下行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出台相关应对政策措施,对帮助受影响较重行业和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市场信心,引导社会预期,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条《政策措施》满满都是干货,将惠及省内百万中小企业

据悉,各部门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政策主要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四个部分22条,22条政策的落实将惠及省内百万中小企业。

针对企业最关键的减负问题,《政策措施》共有6条具体措施,包括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降低企业房租成本、补贴经营成本、加强财政贴息支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支出给予优惠和补助,督促中小企业账款得到及时支付,维持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基本运营。

针对企业的连续经营问题,共有4条措施,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加强融资担保、强化金融服务、提升保险保障,帮助企业及时获得经营所需的现金流。

针对企业的用工问题,共有4条措施,包括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优化就业和社保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就业,协助解决企业的用工用人问题,同时也尽量保障企业员工的就业稳定。

在强化各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促进服务方面,主要有8条措施,包括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强化防疫物资生产、畅通运输渠道、降低研发创新成本、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从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出发,尽最大努力协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引导创新转型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贯彻执行,把防控疫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同时确保《政策措施》的每项条款都落实到位,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说。

50条《若干政策措施》统筹兼顾、近远结合,力求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同期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则聚焦疫情对当前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统筹兼顾、近远结合,既突出阶段性也兼具延续性,既突出综合集成也强调切实有效,既突出分类指导也强调普惠可及,力求提出的政策措施务实管用切实可行,体现出关键性、针对性、普惠性、综合性的特点。

据悉,《若干政策措施》共12部分50条,50条政策措施中,疫情期间的阶段性政策占大部分,也有少部分是延续性政策。主要是立足当前,推出适用于疫情期间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政策措施;又着眼今后一段时间,提出推动经济实现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安排。

其中,《若干政策措施》提及,在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方面,主要是从招工返岗、援企稳岗、社保缴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特别是提出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就业应对机制,充足用好本地用工资源,促进用工需求有效对接。

《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要重点解决重要物资的运输和配送等问题,提高物流效率和产出效益,也包括在长三角地区协同建立省市、口岸间运输优先通行机制,实现生产、生活物资互济互帮,积极帮助协调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加强跨区域协调衔接和运力调配,促进生产企业原材料运得进、产成品运得出。

另外,在大力组织科研协同攻关方面,主要是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等,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和救治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定额补助。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下一步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可根据本政策措施,针对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实际需求,视疫情变化情况,可分行业分地区再制定相关深化细化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光辉说。

两文件涉税条款体现助力一线医护人员,帮扶受困企业

会上,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对这两个文件的涉税条款作简要解读。程明红介绍,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如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生产企业,确保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

另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疫情防控期间对其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后续将提供专业辅导,最大限度支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

 据悉,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江苏将依法准予延期申报;对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及时办理定额调整申请,对不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对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当地税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做出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目前,我们正积极优化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采取网上线上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精准落地。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企业经营运行动态,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加强政策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加以改进完善。我们还将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和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不折不扣惠及企业。”程明红说。


关联阅读:1、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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