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五个办”全面优化疫情期间医保服务
时间:2020-02-14 10:09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为保障疫情期间医保工作有序正常运转,阜宁县推出“五个办”全面优化医保服务。

一是医保事项网上办。该县大力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全力保障参保人员足不出户线上医疗保险缴费、异地就医备案及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需求。全方位推行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对账机制,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对不能在网上、掌上办理的医保事项,建立绿色通道,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灵活办理,或通过电话指导线上完成。

二是非特急办事项迟缓办。对不影响医保待遇的非急办事项,如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津贴申领等,建议适时推迟待疫情解除后办理。

三是购药结算服务优化办。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凭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对患有门诊特殊病或门诊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参保患者,一次取药处方量放宽到2个月,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疗机构就诊购药次数。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原上一年度医疗生育费用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报销的规定,将2019年度医疗生育零星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四是部分医保业务延期办。对不影响医保待遇的非急办事项,如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津贴申领等,待疫情解除后办理。同时,为缓解疫情期间医药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和工作压力,对全县新冠肺炎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分别预付专项基金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五是经办场地放心办。对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19家镇级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场所要做好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对一线经办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传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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