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出台机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行为规范
时间:2020-02-14 10:09 来源:兴化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日,兴化市出台机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行为规范。

一、要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要认真学习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泄密,坚决抵制和纠正散布谣言的行为。

三、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社区(村)、交通卡口值守和居家隔离人员盯守,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责,不中途脱岗、不麻痹大意、不消极应对。

四、要积极配合社区(村)管理,进出检查点主动出示临时通行证,自觉接受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维护管理秩序。

五、要自觉回居住社区(村)报到,积极响应招募,踊跃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尽责尽力做好社区(村)或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全力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六、要严格如实自报个人及家庭疫情防控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不得谎报、瞒报、不报。

七、要落实自我防护措施,见面不握手、出门戴口罩,少乘电梯、多走楼梯,勤洗手、讲卫生。

八、要引导家庭成员正确、理性、科学面对疫情,服从社区(村)管理,配合入户调查,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

九、要主动关心群众,带头做好居家隔离人员日常生活保障服务。

十、要敢于劝导、勇于制止、及时报告违规行为,发现隐瞒疫情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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