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立足“四字诀”促春耕生产
时间:2020-02-24 08:09 来源:兴化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日,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立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同步推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疫情、渡难关、保供应,研究制定了“ 惠农十条”,重点从“四个方面”抓落实,推动春耕生产的扎实开展。

一、突出“降”,降低成本助春耕生产。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再降0.2%至0.5%。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且承担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的主体新发生的贷款,按不高于2%的年利率给予财政贴息,单个主体最高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政策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由市财政补助50%。

二、突出“管”,强化管理促春耕生产。组织和鼓励农技推广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及必要的实地走访等形式,联系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种养业技术指导服务、畜禽渔业疫情防控服务,并针对特殊天气、特殊疫情、特殊苗情,及时提出抗灾应变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因人员管控无法返兴履行管理职责的承包地,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农业部门指导责任,安排人员“代种托管”,由此产生的临时委托代管费,由市财政补贴50%。

三、突出“通”,畅通运输护春耕生产。发放车辆绿色通行证1488份,畅通农业生产资料运输渠道,凡是运输化肥、农药渔药、种子种苗、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车辆给予尽快放行。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对市镇村农资经营网点恢复经营。同时,加大渔政、农业、农机、动物卫生监督等行业执法力度,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

四、突出“备”,备足物资保春耕生产。农资经营网点,电话调查了解农民种田、养殖需求新变化,加大货源采购配送力度,力保春耕农资市场充足供应。筹措资金,积极组织采购,充实农资库存,按时将农资及时运送到基层销售网点,力保春耕期间农资供应量足、价稳、不断档、不脱销。同时做好农机供应和检修工作,重点推广高效植保、插秧、施肥、多功能旋耕等机具及配套技术,确保农机具拉得出、打得响、用得上,做到不误农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