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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我省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提交日期 2020-02-09 11:38:36
内容

来信咨询我省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0-03-04 11:38:36
回复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
回复内容

您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2017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自2003年,我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到2012年,基本完成对县乡河道疏浚一遍。2013年,重点组织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加大河道清淤力度,增强农村河道的引排能力。2018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我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通过采取河道疏浚、畅通引排、岸坡整治、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修复河道空间形态,增强水体流动性,进一步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同时,坚持以河湖长制为依托,积极推行河道、交通、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巩固治理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通过多年整治,我省农村河网水系引排功能得到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治理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建设不平衡的现象,有的地方河道整治、截污控污还没有完全到位,存在一些黑臭水体。农村河道整治及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把农村河道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督促指导地方政府落实河道整治主体责任。按照畅通水系、恢复引排、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拆坝建桥、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农村河道疏浚工作。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年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示范河道。继续推行河道、交通、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扩展农村河道“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及社会化管护覆盖面。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农村河道河长制督察和考核,提升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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