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哪些农村地区?
发布日期:2020-05-13 17:40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字体:[ ]

郑先生: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2015年毕业之后在南通海门市当了三年大学生村官,能否享受学费补偿?

省财政厅答复: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苏财规﹝2015﹞42号)精神,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阴区和淮安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南通海门市不属于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2020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