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优化重塑临时救助制度
时间:2020-05-18 11:30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19年下半年以来,南通市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制度优化重塑,努力让临时救助制度执行更便捷、更高效、更温情。

此次临时救助制度改革是从救助的申请、受理、核查、审批、标准确定、制度衔接、监督管理七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形成规范化操作路径,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简化明确,力求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更方便、更公平。其一,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申请临时救助,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户籍身份、婚姻状况、收入财产等证明材料;其二,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直接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以及审批前公示;其三,将镇(街道)审批额度从目前的人均低保标准1倍提高到4倍以下(含4倍);其四,市级在分类救助标准上进行了适度统一,要求在同一地区因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保持救助金额相对一致,规范了各地在临时救助金额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南通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各地建立困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将社会救助融入全要素网络化社区治理,并要求各地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同时,指导各县级民政部门与当地12345政务、110警务、120急救等热线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镇(街道)全面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在村(社区)设立民政协理员等。为提高临时救助制度执行综合效果,南通市民政局还积极指导各地在县(市、区)、镇(街道)两级全面构建“临时救助+”的“急诊救助”模式,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先视情给予临时救助,再根据不同致困原因和需求“转诊”到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基本生活持续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及时“转诊”到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着力构建衔接有效的“急诊救助链”。

为让临时救助在阳光下操作,南通市民政局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衔接联动的监督防范体系。事前通过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全市“温情救助”制度改革以及脱贫攻坚业务专题培训等多种路径,全面加强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事中推进集体会审制度及信息化管理。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临时救助金集体会商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临时救助事项邀请同级纪委、监委、财政、农办等部门有关人员一并参加讨论确定。同时,要求各地将临时救助金发放情况及时录入全市“阳光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事后全面组织监督检查。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与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通过专项执法、督查、审计、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优亲厚友、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南通市临时救助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救助金额从去年一季度的人均585元提高到今年一季度的879元,同比增长50.3%,整体呈现出人均救助额逐步提高、审批时效快、救助综合效果好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救助期间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在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中的重要作用,受助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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