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否包含了垃圾处置费?
发布日期:2020-06-30 17:4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陈先生:根据苏价规〔2013〕4号《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三)清洁卫生费用。建制镇居民住宅楼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否包含了垃圾处置费,是否不得再另外单独向业主收取垃圾处置费?

省发展改革委答复:苏价规〔2013〕4号文件已废止,我省现行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2018年12月出台,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包含清洁卫生费用,但不包含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用与垃圾处理收费是不同的概念,清洁卫生费用是指物业服务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等服务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依据《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具体计收办法和收缴方式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目前,我省正在修订城镇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实施。(2020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