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0个县(市)纳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发布日期:2020-06-04 14:59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其中,我省盱眙县、宝应县、沛县、东海县、沭阳县、建湖县、泗阳县、海门市、泰兴市和溧阳市等10个县(市)纳入国家示范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示范地区将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包括:一是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开展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教育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和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6项任务;二是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开展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改善县城公共厕所等3项任务;三是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开展优化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等5项任务;四是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开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健全冷链物流设施和提升农贸市场水平等3项任务。国家层面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 

下一步,江苏省将全面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周密组织、深化协同配合,常态科学督导、注重要素保障,指导示范地区抓紧制定示范方案,谋划落地项目,力争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引领支撑江苏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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