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0-00367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意见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20-07-08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20〕53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时          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加快构建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20〕5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接农村。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基本构建起省、市、县、乡(镇)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培育了一批产供销一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在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搞活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扩大城乡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供销合作社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流通组织体系尚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流通方式和业态还不够完善。为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连接城乡的独特优势,促进农产品收加储运销一体化发展,实现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抓手,抢抓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机遇,着力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服务链、价值链,构建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消费环境全面改善、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流通方式更加高效,基本构建起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有效衔接、仓储保鲜与冷链物流综合配套、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产品流通的生力军和“国家队”。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农产品市场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实现农产品销售额突破2800亿元,其中农产品线上交易额达到4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培育壮大产销市场,完善供应链。鼓励供销合作社特别是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采取出资创办、入股参办等方式,培育发展一批经营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范围广、与农民利益联结紧、产销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一批升级版的田头市场和农贸市场。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加强产销对接,并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在重要农产品和重要农资保供稳价中充分发挥作用。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棉花、农药、化肥和种子等重要商品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储备。发挥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优势,通过参股控股或投资合作,做大做强一批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条件的地区,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府或其他部门主导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和管护。供销合作社的超市、市场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辟出专区专柜,专门销售特色优质农产品,持续扩大本省农产品销售规模。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立更多的生产基地,扩大订单农业规模。在大中城市建设社区菜场、平价店、配送点,完善供应链网络。

(四)健全冷链物流设施,延伸产业链。抢抓国家加快现代农业设施建设重大机遇,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在特色农产品、果蔬畜禽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加快配备农产品的预冷、分拣、包装、保鲜、初加工、冷藏冷冻及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县城公共配送中心、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鼓励供销合作社对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产地加工、周转冷库,推广应用田头移动冷链装置,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在大中城市拓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业务,做好产销两地冷链有效衔接、综合配套,实现更多农产品“一季产、四季销”。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鼓励农产品物流技术创新,推广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包装,提高农产品包装技术水平。

(五)创新销售渠道形式,提升价值链。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线下线上融合发展,深化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拓展农产品销售形式和渠道,确保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快卖得好,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积极发展与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机关、企业的直供直销、团购拼购业务,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联盟优势,探索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多形式、多途径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抓住数字乡村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产品电商,有序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打造“网上供销社”。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开设农产品网店、旗舰店、特色馆。充分运用农产品出村进城大数据库,助推农产品高效流通。围绕疫情催生的新型流通消费方式,发展无接触消费、网红带货、直播营销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中央智能厨房”“超市+云厨房”等新型农产品加工、销售、配送方式,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无缝对接。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逐步扩大网上交易的品种和配送范围,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快建设江苏省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办好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推介发布、营销促销活动,宣传推介经济薄弱地区和对口帮扶支援地区特色农产品。落实苏陕、苏青供销合作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地区产销对接、项目合作,鼓励供销合作社的商贸流通企业在所属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展区并减免相关费用,鼓励电商平台设立扶贫馆、扶贫频道。

(六)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拉长服务链。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引导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大力培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规模化、专业化、菜单式服务,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上发挥更大作用。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00万亩次以上。推动经营服务网点向镇村延伸,搭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原则,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和种子等重要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业绿色发展。2025年,全省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基本实现县(市、涉农区)全覆盖。巩固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两网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农产品流通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纳入“三农”发展重点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聚焦为农服务,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办企,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推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八)加大资金扶持。各地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安排的供销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向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倾斜,重点支持农产品田头市场及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扶持,落实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惠性涉农贷款政策,健全农产品流通信贷担保制度;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产品保险政策,提高金融保险支农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加强用地保障。认真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市县每年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要积极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等设施建设倾斜。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供销合作社提高自有工业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并用于田头市场及仓储、分拣转运、冷链功能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处置,优先用于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十)落实优惠政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落实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见效。对供销合作社及其出资创办、入股参办的农民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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