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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制定新一轮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沿海地区发展,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国家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自2009年实施以来,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元级台阶,2013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2019年达到1.82万亿元,占全省比重从14.5%提高到18.3%,年均增长9.2%;人均GDP2015年突破1万美元,2019年达到95750元,是2009年的3倍,年均增长9.2%;2019年城镇化率达65.8%,比2009年提高18个百分点。近年来,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由“十二五”末的6101.7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8102亿元,年均增长7.7%。
“十三五”以来,我省出台了《关于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2020年)》《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沿海地区开发开放的决议》《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为我省沿海及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政策支持和规划支撑;扎实推进连云港、盐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通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三位一体”试点示范,为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关于启动制定新一轮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意见
当前,我委正在牵头开展“十四五”沿海地区发展前期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将系统总结“十三五”沿海地区发展,从新的视角、新的路径来谋划新一轮沿海发展,充分发挥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蓝色经济”,积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海洋强省,为培育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抢占江苏未来发展制高点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为推动“十四五”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统筹研究新一轮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
二、关于支持沿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继续推进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更大力度推进沿海地区拥抱长三角、融入一体化”。我们将从江海河湖系统谋划的角度,优化重大项目布局,着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谋划实施一批有利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开放开发能力、促进沿海绿色发展的重大项目,切实发挥重大项目稳增长、稳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2018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8〕32号),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沿江钢铁产业集聚区重点是结构调整、做精做优,沿海钢铁产业集聚区重点是提高质量、做大做强,带动形成一批精品型特钢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提出,围绕“三提升,一降低”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力争到2025年,全省钢铁行业沿江、沿海钢铁冶炼产能比例关系由目前的7:3优化调整为5:5。二是确定沿海钢铁基地选址。2018年8月,委托国家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对南通通州湾港区、盐城滨海港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8个沿海港口(区)进行现场调研与评价,并在综合专家评估、部门意见和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形成了全省沿海钢铁基地项目布局选址方案。南通通州湾港区、盐城滨海港工业园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沿海港区,是本轮钢铁项目搬迁的优选区域。三是推进重点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宝武盐城绿色精品钢、南通中天绿色精品钢等示范项目。2018年11月30日省政府与宝武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盐城布局建设绿色精品钢基地,2019年底“宝钢盐城钢铁有限公司”完成注册。今年以来,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并已列入2020年省重大项目。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钢铁行业管理要求,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推动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南通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一期一步于2019年底完成备案,将在今年开工建设。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全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着力推动沿江石化产业向沿海有序转移升级,促进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支持沿海开放合作载体建设
(一)关于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2016年和2019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访问韩国期间,都重点推介中韩(盐城)产业园。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支持产业园建设。2018年8月,省政府成立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并召开了2次会议,有效推动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2015年8月,省商务厅和盐城市政府建立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5次会议,协调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2020年初,中韩(盐城)产业园获评江苏省国际合作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省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研究部署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发展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强与商务部、韩国政府相关部门及机构的沟通对接,争取国家层面中韩高级别会议、经贸活动在中韩(盐城)产业园举办,支持盐城举办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对韩经贸交流活动;推动国家层面加快中韩投资合作基金设立步伐。继续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做好对韩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工作,充分发挥江苏省驻韩国经贸代表处作用,吸引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及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韩资企业落户盐城。推动韩国大企业和重大韩资项目向中韩(盐城)产业园集聚发展,为SKI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重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为抢抓上海自贸区建设机遇,深化沪苏合作,2014年6月,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共同发展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的意见》。2015年11月,沪苏大丰产业联动开发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成立。2018年5月,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落实。去年颁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快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我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积极承接上海产业升级转移,打造‘飞地经济’样板”。为进一步支持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我委正在与上海经信委共同梳理有关重要事项,为筹备召开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关于滨海港工业园区建设。2009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准设立了盐城、海安、如皋、海门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南通、盐城、连云港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从2家增至9家,沿海省级开发区(高新区)的数量增加到35家。滨海港工业园区起步开局良好,“建设河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开展滨海港30万吨级码头研究”等已纳入国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我委和省商务厅积极支持滨海港工业园区创建省级开发区,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建议待条件成熟时按程序组织申报,届时我们将予以指导和协调。
四、关于支持沿海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关于盐通铁路。盐通铁路北接青盐铁路,南联沪通铁路,是国家沿海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今年要开通盐通铁路等4条铁路项目,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我们按照“保开通、抢在建”的工作原则,牵头抓总,攻坚克难,一着不让抓保障、抓建设,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支持项目建设,全面督促协调盐通铁路复产复工,与建设单位签订开通事项目标责任书,制定保开通横道图。截止今年5月底,盐通铁路进展顺利,海安段架梁、全线涵洞施工结束,桥梁工程完成设计工作量的93.2%,到今年底将确保具备通车条件。
(二)关于盐泰锡常宜铁路。盐泰锡常宜铁路是国家高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铁路网中的南北向主要通道,已作为近期建设项目纳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的《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9-2025年)》。今年4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长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将该线路作为近期实施的城际铁路项目纳入其中。目前该项目正由省铁路办开展推进跨长江大桥涉水专题等前期工作,我委将配合省铁路办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可研上报后及时做好审批服务,力争该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三)关于大丰港、滨海港铁路支线。大丰港、滨海港铁路支线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指导意见》重点项目清单。大丰港铁路支线作为路省合建项目,由国铁集团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可研。目前,该项目可研已通过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去年12月底该项目下穿盐通铁路先导段开工建设,计划今年10月全线开工建设。滨海港铁路支线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省铁路办于2020年2月份组织了可研行业审查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建议盐城市落实主体推进责任,加快推进大丰港、滨海港铁路支线前期工作,为今年底开工建设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积极做好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沿海综合交通网络,续建盐城至射阳高速,积极推进阜兴泰高速建湖至兴化段、盐城至临沂高速、滨海至淮安高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港口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响水港区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滨海港区中海油LNG码头工程等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滨海港区2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不断提升港口服务功能,推动沿海相关港口开放列入国家、省“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
五、关于强化沿海发展要素保障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近年来,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沿海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陆续建成,切实发挥了重大项目稳增长、稳投资的关键作用,为沿海乃至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用地要素保障力度,进一步简化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审批程序,适当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加强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省级统筹,做到应保尽保。省级重大项目当年度用地需求,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由省级实施计划保障。做好重大项目用海审批服务工作,在严控新增围填海的情况下,结合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积极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向沿海地区转移用海用地保障;同时做好码头、航道等重大基础设施用海保障工作,助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沿海科教基地的支持力度。我委和省教育厅等部门高度重视沿海地区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积极推动沿海高效加快内涵发展提升学科水平,加快建设各类集聚创新人才和组织高水平可研的创新载体。支持盐城有关高校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均有6个学科进入立项建设。今后,我们将积极支持沿海地区与高校院所、省属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提升建设和滚动支持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在开展“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遴选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沿海地区高校学科,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和指导相关高校建设高层次学科平台和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同时,指导沿海地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管理组织模式,激发中心创新活力,提升建设水平。支持沿海三市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才协作,加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感谢您为沿海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沿海地区发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