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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洪泽湖实施系统生态修复的建议》建议收悉,经与省有关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洪泽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通江达海、沟通南北,处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扬子江城市群等重大战略叠加辐射区,是淮河流域洪水的主要调蓄湖泊,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的主要调节湖泊,是江淮生态大走廊的生态绿心,在流域防洪保安、城乡供水以及维系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省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关于把洪泽湖生态修复上升为省级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娄勤俭书记视察洪泽湖时,要求高度重视洪泽湖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水陆统筹、区域联动,着力解决洪泽湖区域水污染、水生态、水空间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打造流域性湖泊治理保护样板、探索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提供支撑。吴政隆省长现场调研洪泽湖调水情况和溧河洼灾后重建应急治理工程,提出加强洪泽湖水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保质保量做好调水工作,让一江清水向北流。省政府调整完善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分管省长担任管委会主任,统筹协调11个省级部门和两市六县(区)洪泽湖治理保护力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洪泽湖生态保护与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洪泽湖水域面积恢复、水质提升、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一系列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十四五”期间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省级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将洪泽湖治理保护相关工作纳入省“十四五”规划。
二、关于加大洪泽湖生态治理修复的支持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各级财政要统筹整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产业布局、湿地保护、水利发展等方面资金,加大对洪泽湖治理与保护的投入力度”。
下一步,省将指导和协助淮安、宿迁市,对洪泽湖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中符合中央和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支持优先纳入中央和省级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
三、关于支持洪泽湖区域林业碳汇项目进场交易。目前,我省不是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暂不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省级将密切关注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展,持续增加林业碳汇量,并做好减碳量核算,在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建立运行后,积极做好入市交易准备工作。
四、关于支持洪泽湖区域生态与经济建设协同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洪泽湖区域要坚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生态建设空间,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在落实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要求和坚持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项目选址,按照区域削减、以新带老等污染减排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推动洪泽湖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关于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奖励机制。一是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省政府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保护区域补助、生态保护特区和生态保护引领区补助、考核奖励等三类补助方式,对洪泽湖周边进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二是建立全省范围内的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范围内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对连续3年达标的补偿断面、连续2年达标的国家重点考核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奖励。
按照《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要求,省级推进由地方自主确定符合豁免条件企业的权限。
衷心感谢您对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支持!
江苏省水利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