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5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精准应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提案)
时间:2020-07-03 14:58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民进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精准应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减量增效以及农村河道疏浚等工作,农村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较早,2007年太湖蓝藻水污染事件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2016年,省政府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组织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建设,在三批46个试点县9057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改厕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近年来,省财政先后安排52.9亿元支持村庄生活污水试点县建设、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62.9%,其中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为96.1%、66.8%、48.6%,无锡、常州、苏州三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常熟、武进、锡山等一批治理先进典型。

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我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为主,饲料化、能源化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步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建立规模养殖场年度清单,引导小散养殖户提档升级,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扎实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通过“精、调、改、替、轮”的综合施策,全省化肥使用总量和使用强度持续保持“双减”态势,2019年全省化肥使用总量(折纯)下降到286.2万吨,较2015年的320万吨消减10.56%。为发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的科技支撑作用,近年来在多项省级科技计划中部署了39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领域相关项目,有力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省财政设立“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支持地方做好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工作。

三、实施农村河道治理

我省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等工作,投入农村河道疏浚资金超过300亿元,累计疏浚农村河道土方47.1亿方。2018年,省级印发《江苏省农村县乡河道轮浚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2年),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及农村生态河道示范县建设,至2019年底,全省建成农村生态河道超过600条。2019年,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管护标准、管护范围、考核奖惩等。每年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各地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同时,将河长湖长体系延伸到村,全省共明确村级河长3.98万人。

虽然我省农村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对照新时代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贵委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推进农村水环境改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2020年5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选择治理路线,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整县制推进社会化治理试点,强化技术研发与标准化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的社会化运作模式,逐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置。二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今年是我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指导各地开展秸秆收储利用按量补助和建设秸秆收储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户治理提升,提高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进一步推进化肥“双减”,确保全面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任务目标。三是加强农村河道治理。组织各地继续做好农村河道治理、管护及河湖长制工作,以整治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实行集中连片治理,整乡整村推进,提高和恢复河道功能,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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