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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放的土建质量员证要过期了,不知道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答复:根据住建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公告》(〔2018〕第29号)文件,自2018年12月19日起,我省已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社厅相关文件,您所持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仅作为水平能力评价的证明,可继续使用。如仍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680。(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