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将儿童纳入实名制认证系统的建议)
时间:2020-07-31 17:39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

狄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纳入实名制认证系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深入调研分析了儿童不实行实名制乘车导致的种种弊端,并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思路,对我们进一步完善长途客运儿童票证管理工作具有宝贵的借鉴作用。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健全实名制乘车制度和儿童乘车权益保障。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明确提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我厅迅速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交运〔2020〕1号),要求全省各地落实儿童乘坐道路客运班车按照身高和年龄两个标准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并明确了儿童有效身份证件种类。目前,全省各汽车客运站已按照身高、年龄两个标准并行执行儿童优惠乘车制度,并在乘车前检查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我省铁路部门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呼吁实行儿童实名购票以及身高、年龄两个优惠标准并行政策,国家相关政策一经明确,我省将立即执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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