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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乐天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金湖高邮西通道纳入新一轮省道网规划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国家公路网、省道公路网规划基础上,为有效对接上位干线公路路网、衔接下层路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地方开展了县道网规划工作,2017年下达了《关于印发全省县道公路网线路命名与编号的通知》(苏交公〔2017〕3号),根据扬州、淮安市县道网规划,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的编号分别为X252、X256。
二、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的规划建设,对加强菱塘回族乡及金湖与扬州、淮安的交通联系,开发全域旅游,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县道的建设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我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并积极协调和指导该项目前期工作。
三、我厅正在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在规划研究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按照新一轮省道公路网规划原则和布局要求,认真分析需求和建设实施条件,综合论证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纳入新一轮省道公路网规划的可行性。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高邮湖保护范围内兴建的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须经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实施。省水利部门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推动项目渉河审批尽早完成。
五、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高邮湖重要湿地。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重大交通项目必须开展科学论证,依程序申请批准。确实无法避让的项目,要在所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的管理部门指导下实施无害化穿(跨)越,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进行科学论证,开展不可避免性论证或编制调整论证报告,由实施重大项目的地方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经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部门将为金湖高邮西通道(含扬金大桥及接线)项目环评审批积极提供指导服务。
感谢你对江苏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为江苏交通运输发展出谋划策和大力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