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五大行动”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时间:2020-09-25 08:41 来源:省司法厅办公室 字体:[ ]

9月23日至24日,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江阴市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通报全省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及法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

会议明确,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五大行动”,确保到2022年实现“两完善三提高”目标任务,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一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行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建立定期会商、任务分解、督查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民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强化行动。县级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加快“一所五站点”转型发展,深化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多方汇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援等法律服务力量,有效整合区域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新乡贤工作室、学法中心户等服务管理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帮扶。

三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惠民服务行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编制法律服务目录,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好农村法律服务大数据,探索建立村民法律服务个性化档案,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不断增强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载体优化行动。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村民说事平台”等功能效用,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注重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和学法阵地,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五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扶贫行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把法律扶贫工作内涵内容融入乡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及时主动对接乡村企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建扶贫项目,做好五类特殊人群困难家庭的教育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确保实现真脱贫、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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