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0-0050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批复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0-09-26 |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复〔2020〕91号 |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
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政复〔2020〕9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洞山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徐政报〔202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命名为“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
二、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规划总面积12.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督公山-许阳村村界,南至大洞山山脉,西至凤鸣路,北至凤鸣海北侧-302县道-督塘山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要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得安排与旅游度假无关的功能,其中10.90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前,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用地手续。
四、江苏省徐州大洞山旅游度假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进一步丰富休闲度假产品,加快提升住宿设施品质,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成为我省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和美丽江苏建设作出新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