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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枢纽支撑能力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提案》收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经认真会商研究,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重要节点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的功能地位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领域和重要基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的实施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在江苏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了专项小组,加快构建海陆空综合性立体化国际运输大通道。积极对接国家规划,提升功能地位,系统打造连云港海港、徐州陆港、淮安空港物流“金三角”。
紧盯国家修订《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编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12-2050年)》契机,为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功能,江苏省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沟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8-2035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连云港已经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舟山、厦门、深圳、广州9个港口并列为全国布局的国际枢纽港。
主动加强规划对接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全力支持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推动徐州塑造中欧班列品牌。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徐州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目前,徐州铜山铁路货场海关监管区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铁路专用线、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已建成,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港口铁路专用线已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支持徐州依托铁路枢纽地位,发挥区位优势,承担班列集零成整、中转集散功能,吸引省内及周边地区零散货源以公路、铁路集运到徐州加挂班列,整编发送,推动徐州中欧班列加快发展,充分体现徐州国际陆港功能。从目前情况看,徐州中欧班列发展势头较好,开行数量大幅增长。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淮安航空货运枢纽的要求,积极推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争取国家支持淮安推进航空货运枢纽建设。经深入研究论证、多方努力,淮安航空货运枢纽已相继纳入国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二是指导做好淮安航空货运枢纽战略规划,与国家级民航战略规划支撑单位对接,已形成研究成果,并获专家评审通过。三是督导加快推进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机场总规修编。四是支持开通货运航线。淮安至西安货运航线已于2019年通航,今年拟再新增1-2条货运航线。目前,淮安涟水机场已获国家民航局批复,更名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紧临机场的空港综合保税区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位于机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条件良好,对于建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下一步,江苏省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推进建设淮安航空枢纽的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优化航权、时刻等资源。
二、关于加大沿海港口项目的用海支持,加快沿海港区深水航道等工程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积极推动沿江地区钢铁、化工、煤电等产业向沿海地区有序提升转移。盛虹炼化、中天钢铁等项目相继落户连云港徐圩港区、南通通州湾港区,为此,需配套建设进港航道、防波堤和码头等基础设施工程。
针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二期、盛虹炼化一体化商业油气储备基地、盐城港滨海港区深水航道、南通港通州湾港区等重大项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建立“绿色通道”,指定专门人员跟踪服务,提升沿海地区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质量。结合重大项目用地用海需要,按照“成熟一个、处置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组织上报了南通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启东吕四渔港区域、海门市中天精品钢区域和通州湾一港池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上报备案工作,其中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区域(897公顷)已于2019年4月获自然资源部备案,是明确备案程序后,全国第一宗获批备案的区域。
下一步,江苏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对沿海地区重大项目跟踪做好服务。积极对接做好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新增围填海项目报批准备工作,指导做好盐城港滨海港区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跟踪做好南通港通州湾港区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备案工作。
三、关于加强国家规划内重点项目用地、环保等资源要素的保障力度,加快推动国家和区域的通道型项目建设
江苏省历来重视沿海重大项目和国家规划内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针对线性交通基础设施选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问题,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中,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在现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为已开工或近期拟开工建设的省级以上规划重大交通项目预留通道,形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自评估成果,经江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现状高速公路位于国家生态红线规划内,扩建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经认真准备、积极争取,江苏省政府出具了该项目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意见,其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3月28日印发了《关于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3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落实补充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生态修复工作。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组织做好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对接新一轮交通公路网、干线航道网等交通专项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和规划要求,指导各地按照区域一体化要求,强化综合交通体系与空间资源、土地利用的协同布局,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针对交通现状与发展要求,加强重要通道、重大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空间预控,加强规划支撑。二是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按照“无害化”穿越国家生态红线的要求,办理涉及国家生态红线的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手续,协调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明确出台线性基础设施“无害化”穿越生态红线的技术指南。三是借助国家、省正在研究编制国家和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契机,主动对接协调自然资源部,恳请进一步放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允许地方重要港口、干线航道、普通省道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感谢您对江苏省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