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1-0065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1-09-29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21〕53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扬州市
广陵区邗江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21〕53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广陵区和邗江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扬府发〔202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广陵区汤汪乡,设立广陵区汤汪街道。以原汤汪乡所辖行政区域为汤汪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汤汪花园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连运路65号汤汪花园小区梅花苑9幢。
行政区划变更后,广陵区辖5个街道、6个镇。其中,汤汪街道行政区域面积30.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5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邗江区西湖镇,设立邗江区西湖街道。以原西湖镇所辖行政区域为西湖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司徒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司徒庙路190号。
行政区划变更后,邗江区辖13个街道、8个镇、1个乡。其中,西湖街道行政区域面积27.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0万人,管理4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市要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及时报告变更工作完成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