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1-04 14:43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了有力有序推进我省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13家部门单位《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郭大勇副行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周建林二级巡视员,省财政厅徐洪林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陈志鹏一级巡视员,江苏银保监局周盛武二级巡视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朱一超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

首先,请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郭大勇副行长介绍情况。

郭大勇(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对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文件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当然,传统发展模式造成资源能源过快消耗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迫切需要转型到低能耗、少污染、高质量的绿色发展道路。党中央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新发展阶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对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金融可以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等功能,对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形成最有力的支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先后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提升绿色金融对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

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工业大省和能源消耗大省,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渐进有序推进;需要发挥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江苏银保监局等多个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从任务目标、序时进度、职能分工等方面,对江苏绿色金融发展做出科学、系统规划。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全文共分为十部分30条,简称“绿金30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绿色金融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以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和创新转型升级为导向,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第二部分到第九部分为主要任务,提出八方面25条具体措施:

(一)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绿色金融主要支持四个领域,一是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二是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三是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四是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

(二)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一是标准体系方面,制定全省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实施方案,在绿色融资企业评价、绿色融资项目评价、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等重要领域建立标准、予以规范。二是主体认定方面,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依据,结合江苏经济产业现状,研究细化江苏绿色融资主体评级与认证方法。三是搭建平台方面,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定期对融资主体进行动态绿色评级,实现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自动化精准化。构建“四位一体”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实现产融对接、政策宣介、信息采集、跟踪督办等功能高效集成。

(三)积极培育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一是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功能,探索启动水权、用能权等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为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主体提供融资融智服务。二是探索开展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基础工作。研究可再生能源、林业、海洋、湿地等多领域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价值核算机制。推动各地加强对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的摸排和储备。

(四)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一是发展特色机构,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特色机构。鼓励大型银行在江苏分支机构和主要法人银行机构建立“专项规模、专职团队、专属产品、专业流程、专门风控和专有考核”的“六专”运营模式。二是壮大服务机构,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江苏设立全国性、区域性绿色金融业务中心;支持第三方认证、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机构落户江苏。三是完善内部制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转移定价优惠等方面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一是创新信贷产品,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并推广水权、用能权、竹林碳汇、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推广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三是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四是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有效放大授信倍数,灵活调节担保费率,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支持设立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六)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一是申报国家级创新试点,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较好、实施意愿较强的地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气候投融资试点。二是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研究制定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和机构积极申报试点。编制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三是支持各地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大力探索绿色金融助推金融供给侧改革、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路径、新模式。

(七)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加强货币政策激励。积极对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信贷支持。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二是突出财政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绿色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三是发挥监管政策作用。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宏观审慎评估、金融债发行审批等挂钩。支持绿色金融业务成效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金。适度提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

(八)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一是重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加快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明确环境信息披露范围和环境信息披露载体。指导金融机构分批、分层、分步稳健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选择部分试点地区探索推进碳账户体系建设。二是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先进绿色金融发展与管理理念,宣布采纳负责任银行原则、负责任保险原则、负责任投资原则,将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纳入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金融机构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体系。三是化解和处置相关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标准,严格投贷前风控管理,防范项目“洗绿”“漂绿”“染绿”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在落实绿色金融政策的同时,不搞“一刀切”,不盲目对高碳排放行业抽贷断贷。

第十部分为组织保障措施。将全省绿色金融工作纳入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牵头,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强化对省市县三级绿色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建立全省绿色金融工作督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探索在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中纳入绿色金融因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亮点工作和突出成效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与省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一道,按照《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稳妥有序高效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希望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帮助和监督。也期待通过持续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实和优化,为江苏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郭大勇副行长。下面,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周建林二级巡视员介绍情况。

周建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江苏绿色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介绍一下江苏绿色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

首先要说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工作。省委吴政隆书记强调,“要加大专项投入,加强组织保障,在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许昆林代省长指出,“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江苏在绿色金融工作实践中,坚持以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为首要任务和基本遵循,坚持完善政府激励支持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有机结合,坚持顶层制度设计与地方自主创新同向发力,经过多年持续探索和实践,金融服务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建立。2018年9月,省环保厅、金融办、财政厅、发改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系统性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明确了方向和重点。随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都体现出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导向。今年刚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用专门章节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美丽江苏建设”进行部署。在多项政策合力推动下,江苏绿色金融发展成效逐步凸显。截至2021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1.43万亿元,同比增长29.4%,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达8.6%。今年1—9月,全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70亿元,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83.75亿元,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PPP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绿色金融激励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4份文件,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绿色产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企业及绿色担保机构等绿色金融主体给予积极政策扶持,明确支持对象,细化实施程序,我省绿色金融政策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近3年来,省级财政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积极引导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累计安排绿色金融奖补资金共计1.45亿元。

三是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日益深化。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初步形成。“环保贷”“节水贷”等品牌政银金融产品影响力不断扩大,江苏银行作为国内城商行中的首家赤道银行,推出全国首笔再贷款支持、挂钩碳账户绿色贷款产品“苏碳融”;苏州人保财险落地全省首单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江苏首单碳中和债券苏州高新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成功发行。江苏金融租赁发行境内首只国内外双重认证的绿色债券(总规模10亿元);引入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优惠资金,发行绿色金融债,合作成立400亿元生态环保产业基金。省财政出资6亿元设立目标规模20亿元省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出资12亿元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碳达峰碳中和投资基金正在准备进行子基金招募。省政府投资基金累计设立环保类子基金6支,总规模达到61.98亿元,已投资项目43个、投资金额27.71亿元,支持一批环保治理项目和优质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利用PPP模式,助力全省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目前全省绿色PPP项目总投资超千亿元。

四是绿色金融地方实践不断丰富。积极推进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相关实践,省内各地加快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创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南京江北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绿色发展“江北路径”。环责险“无锡模式”深入推进,累计参保企业达到1.06万家次,承担责任风险100.36亿元;累计保费收入1.53亿元,在全国地级市排名第一。宜兴市针对产业特点和金改创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制定电线电缆行业和环保装备制造业两个行业绿色标准,并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增长情况作为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专项考评指标之一。泰兴市在省内率先制定《企业融资绿色评级办法》和《项目融资认定办法》两项认定标准,形成全省首个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

虽然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强化横向纵向联动,政银企协同发力,推动政策实施落地,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责,协调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在绿色项目识别、认定等方面发挥部门合力。积极协调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驻苏机构,争取更多绿色金融政策和试点落地江苏。二是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绿色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企业提供信贷补充。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三是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在已建成的江苏省生态环境金融服务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将企业环评信息、绿色金融产品、政府支持政策等整套数据和工具纳入其中,形成全面性、权威性、系统化的实时“绿色融资主体数据库”,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安全可控的绿色金融特色服务平台。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周建林二级巡视员。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社记者:请问一下人民银行,作为绿色金融工作牵头部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支持绿色金融方面有哪些举措?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郭大勇(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感谢记者朋友让我有这个机会给大家再介绍一下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工作中做的具体事情。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安排,同时也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加大对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的工作,是强化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这个主要就是现在说的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前期系统梳理了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也借鉴其他省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一些经验,同时也总结了近几年来省内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试验和创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这个《指导意见》,这是一个顶层设计。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为了设计一个文件,具体的工作也在推进,人民银行指导辖内分支机构开展了相关工作。像泰州,依托“金改”探索绿色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路径,打造全省“绿色金融样板”;指导宿迁制定出台《宿迁市金融助力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指导无锡、苏州人民银行积极申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是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立央行绿色企业库。以产业导向和绿色主营业务占比为核心,开展绿色企业筛选,建立“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企业库”,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明确方向和重点,目前入库的企业已经有两千余家。二是设计绿色票据认定标准。从企业主体和贸易背景两个维度对商业票据的绿色属性进行认定,认定后的绿色票据将优先获得再贴现支持。三是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披露机制,指导获得央行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定期公开披露碳减排信息,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增加和完善披露内容。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不断扩大碳账户的应用场景。

第三个方面的工作,是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一是创新绿色再贷款,在全国率先创设对接再贷款政策、与企业碳账户挂钩的普惠型绿色金融产品“苏碳融”,通过发放优惠利率、中长期和信用贷款等,来满足绿色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并且我们在产品内嵌的碳核算模型能够计算碳减排量,作为核定贷款额度和利率的依据。二是创新绿色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票据融资支持。目前已通过“苏碳融”和绿色再贴现支持绿色企业446家,金额94亿元,平均贷款利率4.5%,平均贴现利率2.7%;直接推动企业年减排二氧化碳18.2万吨,年节约标准煤7.32万吨。

第四个方面的工作,是健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加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我分行安排了首批500亿元的央行优惠政策资金,专项支持“苏碳融”和绿色再贴现。二是加强绿色债券贴息支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按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三是继续开展绿色金融评价,结合江苏发展实际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江苏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按季度开展评估,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第五个方面的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这个刚刚起步,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还在积极探索和尝试中,但也有初步成效。例如,江苏银行创新贷款质押模式,开发“碳配额质押贷款”和“CCER质押贷款”产品;南京银行将贷款金额和利率与企业碳减排效果挂钩,设计碳表现挂钩贷款产品“鑫减碳”,这些产品的推出得到企业和用户的关注和好评。

下一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协同各方落实好《指导意见》,我们也相信,在省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媒体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产品将持续得到发展和提升。谢谢!

江苏卫视记者:近期我们关注到浙江、上海相继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指导意见,今年又恰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3周年,请问长三角三省一市出台的区域绿色金融政策如何协同配合?

周建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感谢您的提问。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长三角三省一市陆续发布金融支持政策举措文件,前期我们也进行了认真研究,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也借鉴吸纳进了今天发布的江苏绿色金融指导意见。应该说,长三角三省一市出台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出了实招和高招,既有共同目标、又有差异举措。

在上月刚刚结束的2021年长三角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圆桌会议上,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契合碳达峰碳中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签署《金融助力长三角地区达成“双碳”目标合作备忘录》,达成八点共识。一是共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二是推进长三角区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三是加强绿色金融信息互通共享;四是携手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五是鼓励长三角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这个交易市场在上海;六是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七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八是合力营造长三角区域绿色金融良好信用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天发布的文件精神,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做好绿色金融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各项工作,主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指导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拓展有关绿色金融相关功能,建设全省绿色融资主体数据库,构建“四位一体”常态化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十四五”期间,江苏将主动作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会同长三角兄弟省市一道,加强协调配合,努力为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金融支持。谢谢大家。

扬子晚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徐洪林副厅长,在财政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来支持省内绿色金融发展呢?

徐洪林(省财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关切。为了支持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省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会商,在2018年就研究了相关措施,2019年开始,省财政在全国率先推出财政引导绿色发展一揽子政策,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相关绿色金融活动予以奖补。具体来说,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省财政按照债券年度利息的30%给予贴息;二是对符合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方向的绿色产业企业,省财政按照企业的上市进程,分阶段累计可以给予最高260万元的引导奖励;三是对提供绿色债券担保增信的担保机构,给予单支债券30万元的担保奖励。此外,还对省内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根据实缴保费给予一定补贴。

上述政策自2019年实施以来,省财政每年资金安排力度是逐年加大的,3年来累计安排各类补贴资金1.45亿元。其中2021年奖补资金7493万元,支持企业通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82.8亿元;助力29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发展;通过补贴方式为企业提供1204亿元环境风险保障,积极引导经济绿色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要求,与省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研究完善绿色金融财政奖补政策,构建更加精准有效的激励政策体系,引导建立更加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体系,积极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新华网记者:我的问题是请省发展改革委的领导介绍一下促进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投入绿色产业重点领域的相关举措?

朱一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处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绿色产业发展载体,积极拓展绿色产业发展空间,完善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的任务和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正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设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库。要求各地和省属企业认真组织项目推荐,重点是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农业绿色发展、能源体系绿色转型、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等领域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分层次、分领域、分类别将项目信息推送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等,适时举办绿色金融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把金融支持企业绿色发展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注册的,地方负责监管,协同落实财政贴息奖补政策,刚才两位领导介绍了,对绿色企业债券专门有贴息政策,另外对绿色债券的担保实行奖补,同时全省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精准提升计划与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每年我们举办峰会,2019年、2020年都举办了峰会,第三届峰会正在筹办当中。我们将引导创业投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投资力度。此外,我们还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开展相关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和制定,为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谢谢大家!

中新社记者:我想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动这个文件的落实?谢谢。

陈志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借此机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回答你的提问。近年来,我厅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绿色金融,为江苏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下面,我介绍一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绿色金融制度设计。2018年10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金融办、发改委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信贷、证券、担保、发展基金、保险、环境权益等10大项33条具体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明确的方向。

二是深入实施绿色金融奖补。根据有关绿色金融奖补政策规定,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实施3年来,已累计发放绿色金融奖补资金1.45亿元,有力促进我省绿色产业企业加速发展。

三是全面开展“环保贷”。通过省财政设立生态环保项目风险补偿资金池,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环保贷”业务,为省内企业开展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贷款增信和风险补偿,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保项目贷款难、贷款贵现象。目前,已对385个项目实现贷款投放,累计贷款金额达到240.16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04亿元。

四是积极构建沟通合作机制。建立“金环”对话机制,有效破解绿色金融产品不丰富、信息不对称等难题,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自2018年10月以来,共成功举办“金环”对话会6次,已成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以及行业协会沟通交流的重要机制。

“十四五”时期,我省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我厅将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更多资金资源流向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降低“环保贷”合作银行准入门槛,拓展支持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环保贷”规模,为更多生态环保项目融资提供支持;二是加强环保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联动,激励企业提高自身环境管理水平,指导金融机构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三是通过组织各地规范开展排污权交易,大力培育排污权二级市场,服务指导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等,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江南时报记者:请问江苏银保监局领导,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绿色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周盛武(江苏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江苏银保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不断强化监管引领,细化工作举措,增进部门协同,推动全省银行业保险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我们主要采取下面四点措施:

一、强化监管引领。在今年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里,提出6条具体措施提升金融服务绿色发展实效性。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科学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内涵,围绕长江大保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对生态修护、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投资、绿色承兑汇票、绿色信用证在内的全口径绿色融资余额达到1.49万亿元,同比增长31.6%。1-9月,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全省5000多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06亿元,保险签单数量同比增长29%。

二、推进机制建设。多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落实中国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支持银行在资源配置、费用激励、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实施内部差异化管理;鼓励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和主要法人银行机构建立专业化绿色金融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专项规模、专有考核等“六专”运营模式;支持银行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及分支行等特色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经过多年推进和努力,目前辖内共设有绿色银行支行59家。在今年9月,我局还指导省银行业协会成立银行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构建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多家银行通过设立绿色金融领导小组或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形式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

三、鼓励产品创新。引导银行积极推进绿色基础信贷、特色化绿色融资、环境权益类融资和绿色投行类创新产品,排污权抵押贷款、碳表现挂钩贷款、补贴确权贷款等产品逐步落地。支持银行利用世界银行转贷款、绿色创新组合贷等产品引入外部低息资金,探索推广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协同发展的EOD融资模式,为我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产品,推动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实现重点养猪大县生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四、深化部门协同。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今年以来共向银行保险机构推送56万户次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持续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管理和水利等部门协作,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金环对话”,开展对接活动,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产品,对符合条件投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综合评审。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即将下发的《绿色金融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要求,在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流程管理、数据统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出台行动方案,引导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聚焦重点,完善机制,创新服务,全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周盛武二级巡视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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