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我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政策 |
提交日期 | 2021-01-27 16:23:55 |
内容 | 来信咨询我省有关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的疫情防控政策。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1-02-01 16:23:55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原则上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可以正常流动。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如果去过国家正式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的为区),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在我省正常流动。如果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且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到达我省需要落实集中隔离政策至14天期满;如果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不满28天,需要居家观察管理至满28天。如果是返乡返城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从外省返回我省农村地区及从外省返回我省城镇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二是从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返乡返城人员;三是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返乡返城人员,需要落实向村(社区)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无需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同时不流动、不聚集。如果是入境人员,需要落实14天集中隔离及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防控政策。 由于我省各地防控形势、具体情况不完全相同,请提前向抵苏所到达城市的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防控政策,并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有关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