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1-00032 分          类: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1-01-18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21〕10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

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政复〔2021〕10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泰政发〔2018〕1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命名为“江苏省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

二、江苏省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规划总面积18.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上官河、长安北路,南至柏兹温泉度假酒店、森林公园南部边界,西至下官河,北至缸西线(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该旅游度假区的建设要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安排与旅游度假无关的功能,其中14.91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用地手续。要科学编制旅游度假区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协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你市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挖掘里下河文化资源,进一步深化文旅融合,指导督促兴化市着力推动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全季节型”多元产品体系,切实提升住宿设施品质,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将该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我省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和美丽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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