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6 10:17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现就《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省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哪些类型项目?

省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是产业发展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项目;二是科技创新类。促进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项目;三是民生保障类,促进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补齐短板的项目;四是生态环保类,促进水、大气、土壤等持续改善的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及碳减排等项目;五是基础设施类,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

二、申请列为省重大项目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一)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导向。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产业布局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符合节能环保、环境承载、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其中产业类项目已完成尽职调查、可行性论证。

(三)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在相关产业、行业中具有技术先进性和规模优势。

(四)具备一定成熟度,实施项目可在年内完成法定手续并开工建设。

三、申报省重大项目需要哪些材料?

(一)设区市申请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申报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审批文件等前期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产业类实施项目应含投资协议)。

(三)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拟选址情况、总投资及投资构成、资金来源、年度计划投资、建设周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产能、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决策论证情况、安全环保情况等。

(四)投资主体情况,主要包括行业地位、市场占有情况、财务状况、研发团队及成果、成功案例等,其中境外投资者应注明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和资金来源情况。

四、省重大项目可享受哪些支持政策?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帮助省重大项目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保障省重大项目所需资源要素。(1)所需用地、用林计划由省相关主管部门安排保障。(2)所需用能指标由设区市积极保障,不足部分可通过市场化交易等方式获得。(3)所需煤炭替代指标由设区市积极保障,对已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布局调整项目,不足部分可由省级层面统筹协调。(4)对开工前难以落实所需排污总量指标的,需制定总量平衡方案,明确排污指标来源,经设区市人民政府认可后,允许省重大项目在正式投产前落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并不享受资金补贴,也不能替代项目依法应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列入重大项目清单不是项目违法违规的“护身符”和“挡箭牌”,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推进。

五、省重大项目服务推进的责任分工?

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相关部门(单位)是项目服务推进责任单位,承担服务推进的主体责任。

省有关部门负责对省重大项目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和程序,建立畅通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积极保障项目要素需求。

省重大项目办牵头负责省重大项目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调度分析、督促检查。

六、《办法》框架内容和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框架内容

《办法》共设六章25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省重大项目的定义、性质和类型范围。第二章申报确定,主要对省重大项目的安排原则、确定程序、动态调整等作了具体规定。第三章服务推进,主要对省重大项目的进度跟踪、问题协调、督促通报、评估评价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第四章要素保障,主要对指标安排、资金支持、建设条件完善等方面强化服务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章风险防范,主要明确了加强源头管控、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要求。第六章附则。

(二)主要特点

总的来看,《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编报程序更加规范。要求各地对推荐项目科学论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对拟列入清单项目,由省重大项目办组织省相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和要素保障部门结合职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需要向高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咨询;在调整机制上,明确年中和四季度分别开展动态调整。

二是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对正式列入的项目,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予以要素保障,切实提升政策“含金量”。其中,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安排保障,用能、空间、占补平衡等指标由设区市积极保障,污染物排放指标允许在投产前落实。

三是职责分工更加明晰。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省领导小组、省重大项目办、省级部门、地方政府在服务推进中的工作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四是风险防范更加强化。要求各地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和行为,确保推荐项目真实、合规、可行。特别是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参与投资产业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充分科学论证、依法履行决策程序,防止形成债务风险、资产损失。同时,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加强规划引导、业务指导,及早化解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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