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5 10:26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字号:默认

2月26日,《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学教育培养的医务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要求各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要求省教育厅牵头研究拟定实施方案。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医学教育摆在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国情省情,着力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整体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医学教育体系,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医学人才,着力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人民健康守护者,更好地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为推动健康江苏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什么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立贯通不同学历层次的高质量医学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走在前列的医学教育发展格局和优势明显、学术领先、团队拔尖的医学学科高原高峰。到2030年,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紧密衔接的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人才培养使用政策更加完善,医学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四、《实施方案》包括哪些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从医学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办学质量、创新能力、开放办学等方面重点列出15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主要任务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人才培养。适应医疗卫生行业需求,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构建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深化中医药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

二是深化内涵建设。加大医学类省优势学科、一流专业的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并重点支持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大力支持省内高校整合资源,发展特色医学学科与专业,加快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整体实力较强的医学教育高原和优势明显、学术领先、团队拔尖的医学学科高峰。以提升临床胜任力为核心,提高住院医师培养质量。

三是提升办学质量。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开展专业评估和质量评价,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深化医学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四是增强创新能力。加强医药创新基地建设,支持高校跨学科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支持省内高校创建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等领域国家级研发平台,重点布局建设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肿瘤精准医疗、生物技术、药物研发等高水平平台和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五是推进开放办学。推动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学院校合作交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支持中医院校开展中医药留学生教育和海外中医药学历教育,聚力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打造来华留学生教育品牌,建设省级系列品牌特色专业。

五、在推动《实施方案》落实方面有什么举措?

建立医学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快完善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和附属医院管理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支持相关高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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