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4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长江沿岸生态治理和绿色保护整体规划并建立全省一体化生态景观廊道的建议)
时间:2021-07-19 17:17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字体:[ ]

王修信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长江沿岸生态治理和绿色保护整体规划并建立全省一体化生态景观廊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显著提升。

一、生态保护修复效益显著

(一)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不断完善长江大保护方面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我省目前正在开展“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快编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沿江国土空间布局。将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2020-2035年)》,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目标。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相继开展《江苏省长江码头布局方案》《长江(江苏段)两岸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江苏省长江河道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保护修复。一是加强饮用水源管理保护。制定《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第二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长江干流26个城市水源地全面完成达标整治,水质常年稳定在Ⅱ到Ⅲ类。二是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沿江八市全域新增造林35.1万亩,其中沿江500米范围内造林3.12万亩,100米范围内造林1.6万亩,栽植各类植物100余种,沿江生态廊道基本实现贯通。三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南京、江阴、南通、仪征、镇江、句容、靖江和泰兴8个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对废弃露天矿山、工矿废弃地等进行系统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做好长江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重要文物资源保护,推出一批艺术精品、特色展览和文创衍生品。

(三)加强岸线管控。充分发挥政策标准对长江管理保护的引领作用和规范作用。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加强对岸线、河段、区域、产业的分类管控。编制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长江岸线保护利用水平 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岸线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优化岸线利用布局,提升岸线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二、社会经济发展效益显著

(一)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先后实施新济洲河段整治、镇扬河段三期整治等河道整治工程,定期开展长江长程河道地形监测、固定断面水沙监测、重点岸段崩岸险情监测,强化水情预测预报预警预案工作,提高水灾害防御智能化水平。

(二)产业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着力破解“化工围江”问题,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技改升级、集聚发展和兼并重组,探索化工产业高端发展。

(三)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全线贯通,积极推进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全力打造长江下游江海联运通道示范区。全省列入国家规划的44条过江通道已建成17条,7条正在建设。

(四)文旅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在拓展滨江观光旅游的基础上,重点开发滨江休闲度假旅游和商务会展旅游,积极开发红色旅游、湿地生态旅游、产业旅游、体育健身旅游等。依托苏州双山岛、扬州瓜洲、镇江世业洲等打造休闲度假产品。串联沿江历史名城、现代都市,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旅游线路。

三、协同治理保护能力提升

(一)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以扬子江城市群建设为抓手,推动苏锡常一体化、宁镇扬同城化和锡常泰、苏通跨江融合发展,省内全域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宁锡常接合片区上升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统筹沿江沿海、东西双向开放,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等加快推进。

(二)协同治理机制加快完善。建立省内水环境质量双向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省际治理合作机制、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率先建立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排污权和水权等市场交易机制,深入实施河湖断面责任制,不断提升环境监管和治理的协同效益。

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苏段总体规划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建议很重要。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推进中加以研究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省长江办作为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综合协调的作用,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积极营造全省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完善共抓大保护制度保障。加快编制出台“多规合一”的《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制度,完善《长江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三是持续抓好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实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切实巩固长江岸线现有整治成果,高标准持续推动沿江特色示范段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江苏省水利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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