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6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以物业服务高质量助推居民生活高品质的建议)
时间:2021-07-19 18:35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杨晓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物业服务高质量助推居民生活高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正如您所说,虽然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物业服务面积不断扩大,但是物业服务行业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结合您的提案,现将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开展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优化物业管理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为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联合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印发了《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及时提请省人大修订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内各设区市除徐州、连云港、盐城以外,都已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细化属地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省市立法衔接,督促指导未出台条例的设区市抓紧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

二、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市场机制,推动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以南京市为例,今年4月份,新修订了《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对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推动物业服务收费实现质价相符。

三、加强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不断健全行业监管机制。一是加强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各地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采取记录信用行为的办法,加强物业管理信用监管,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目前除了常州和泰州以外,其他11个设区市都出台了有关信用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价格管理,2003年,我省就已出台《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该标准通过分类、分项、分级,涉及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清洁管理与服务,绿化养护与管理,安全防范,车辆管理,消防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省内大部分城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2018年,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三是探索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我厅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各设区市积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建设,注重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以盐城市为例,积极探索建立巡回法庭制度,市区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0年度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四、拓展物业服务内涵,引领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树立行业正面典型,带动全省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二是鼓励企业拓展增值服务,落实住建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9号)要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如银城物业的“医养”结合型养老院,朗诗绿色生活布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三是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推进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覆盖面提升,引导物业企业借此契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托幼、文化等公共服务事项,不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四是探索开展智慧物业试点,鼓励企业采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推动实现企业服务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管理的转变。如南京市搭建智慧家园平台,实现了多部门共同参与物业管理,方便了业主诉求提交,加强了主管部门、社区街道、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互动,完善了维修资金监管等多种功能。

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2019年,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建组〔2019〕58号),召开了全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实现以党建引领推进社区治理、物业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并使物业服务企业成为街道社区开展党建工作、传递党的声音、收集社情民意、调节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制定出台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省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点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省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点110个,各设区市也都在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联合有关部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动各地搭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逐步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用评级与示范项目评价、新项目承接相挂钩,努力营造“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依托省高院开展的“法官进网格”活动,前置司法服务,深化诉讼源头治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诚信履约,营造和谐稳定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四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小区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预期的引导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全省物业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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