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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政务办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9.78万家社会组织,从登记总量来看,87%的社会组织在县区登记,47.7%的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从业务范围来看,基本覆盖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科技、法律服务等全行业领域,其中代表比较关注的文化类5369家,教育类9713家,体育类6899家,志愿组织数超过4500个,志愿者人数超过1600万人,基本形成了覆盖广泛、类型多元、充满活力的发展格局,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协同社会治理、践行公益使命、倡导慈善理念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情况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51号),明确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公益创投、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自2012年起,省民政厅持续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底,省本级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8亿余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面向基层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服务、为青少年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予以资金支持。
(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从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基地孵化等方面着手,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社区治理。2018年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苏社管〔2018〕24号)明确提出,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到2020年,全省城、乡社区平均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5个。截至2020年底,全省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5.3万家,完成预期目标。这些社会组织扎根城乡社区,与社区居民群众一起参与社区治理、丰富社区文化、改善社区服务。
(四)社会工作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苏民人〔2016〕28号)等政策文件,营造社会工作发展良好政策环境。全省扶持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106家。选派2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民政部“牵手计划”,结对帮扶安徽省、河南省贫困地区。与省内21家高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施省内“牵手行动”,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推动全省社会工作均衡发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达12.68万人,其中7.93万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基地建设,建成2个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8个省级培训基地、15个省级实训基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整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挑战,与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代表在提案中关注的社区社会组织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群众参与不足、政府支持和购买服务不多、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整体发展质量还不够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我省将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分类管理,提供政策指导,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省民政厅研究制定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程,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规范。
二是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鼓励街道(乡镇)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鼓励各地主动会商财政部门,探索预留行政管理成本等额外费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能力培训。省民政厅计划开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网上课堂”,为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提供学习培训资源。各地民政部门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制定培训计划,面向街道(乡镇)民政助理、城乡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能力培训。
四是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工程,以公益性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为重点,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按照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予以评聘和晋升,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条件的地方视情况对参加考试人员给予考试教材、考前培训、考试费用等帮扶激励。
五是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深化志愿服务。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推行“菜单式”志愿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公布活动策划、招募、实施以及团队管理等情况,志愿者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等因素进行选择,促进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有效匹配。鼓励各地民政部门在民政业务领域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六是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主题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提供沟通渠道,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参与载体,为社区文明创建提供活动平台。
通过以上项目计划和工作举措,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在结构布局上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居民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充满活力、健康有序。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期待您一如既往对全省社会组织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