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省“十四五”
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21-09-13 15:41 来源: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字体:[ ]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消防救援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的重要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救援体制机制作出科学设计,开启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新征程。

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全省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十二五”全部大幅下降,火灾总量“6年6连降”,连续21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在国务院组织的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连续5次获评“优秀”等次。

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达到新水平。13个设区市、42个县(市)、96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专项消防规划或专篇。基层消防监管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全省立项建设消防站310个,新购置消防车1900辆、器材装备55万件套。

消防法制建设得到新提升。出台我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实现消防建审验收职能平稳移交、无缝衔接。颁布实施《建筑电气防火设计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等地方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实现新进步。上线运行全国首个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承办全国“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进会。深化消防感知网络建设,建设单位、灾情、隐患等专题数据库。

消防救援重大项目迈出新步伐。全省地方消防经费累计超260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4%。省政府部署实施省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省消防救援实训和综合保障基地、消防救援船艇等重大项目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和消防驾培中心。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新提高。“十三五”时期,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接警数、出动人次、车次、营救疏散人员数同比“十二五”全部大幅上升,成功处置了“4·22”靖江德桥化工爆炸、“6·23”阜宁龙卷风冰雹灾害、“3·21”响水天嘉宜特大爆炸等灾害事故,圆满完成抗击全流域洪灾汛情、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救援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江苏“强富美高”新篇章营造更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治消。创新消防治理。

(三)主要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压降一般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基本构建起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

社会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运行机构设立率、基层行政编制防火力量明确率100%,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达标率10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杆建设、社区消防安全升级改造示范单位达标率100%。

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构建。消防救援尖刀力量、重点城市航空救援力量总体建有率100%。城镇消防站数量达国家标准应建数的90%,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总体达标率100%。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灭火救援装备、战勤保障和物资储备机构建设总体达标率100%,每个县域消防救援大队配备1套不少于1公里的远程供水系统和1套城市排涝系统。消防救援站与120联勤联动,各地实训基地软硬件设施建设完成率100%。

科技引领支撑效能显著发挥。与政府相关部门间信息交互渠道畅通高效,火灾防控智能感知触角全面延伸,应急救援所需信息多元汇聚。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消防救援站总体开放率100%,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总体建成率100%,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总体培训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融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紧盯沿江、沿海、沿太湖、沿运河地区,自贸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等重点区域,针对性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推行“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黑名单”,依法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有序利用。

(二)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抵御韧性。修订完善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对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工作考核。实体化运行省市县镇四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和约谈机制。出台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开展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和专业评估。加强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火灾调查中发现涉嫌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办理。

(三)聚焦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与消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标准。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制镇全面补齐消火栓“欠账”,消防供水管网智能化改造率达80%。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十四五”末所有乡镇(街道)全部确定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日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修订《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四)健全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建精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战勤保障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和高速公路消防救援支队4支“省级直属队”,建优南京、苏州、泰州、徐州、淮安、连云港6支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中心“区域机动队”,建强48支“灾种专业队”,即分类型建设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地震、水域、抗洪抢险、雨雪冰冻等专业队。加强国家水域救援大队(南京)建设,推动泰州(长江下游)、南通(东部海域)、张家港(长江南岸)3个水域救援大队建设。加强航空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支“人机结合、空地协同”的航空救援专业队伍。修订《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完成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到2025年,全省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7400名。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7项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五)加强现代化装备和战勤保障建设,提升攻坚打赢支撑能力。建设“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集群,配齐自然灾害救援、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特殊灾害事故处置、消防勤务等特种攻坚装备,推广仿真模拟和虚拟现实消防训练设备。建设省级和苏州、泰州、徐州等区域性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建设重特大灾害省级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提升重特大灾害现场和“断网、断路、断电”极端恶劣场景下的通信保障能力。

(六)坚持科技强消战略,以科技信息化和高素质人才推动事业发展。加强消防科技平台载体建设,研发配备集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为一体的多功能装备,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遂行任务需要。成立江苏消防救援指挥学院,推动消防学科纳入省内高校学科建设体系。

四、重大工程

围绕6大主要任务,推进10项重大工程建设,即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工程、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工程、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消防战勤保障支撑工程、地震应急救援效能提升工程、消防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工程、高素质消防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解决消防救援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将消防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统筹规划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加强综合保障。认真执行《江苏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责任,按规定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确保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分配资金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保障我省消防救援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完善评估监督。认真细化规划建设任务,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强化规划实施进度动态监管。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四)实施考评问责。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地区和单位,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十四五”末期,省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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