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1-0052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1-09-1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增设部分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21〕52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增设部分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增设部分公路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批复
(苏政复〔2021〕52号)
省农业农村厅:
你厅关于新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请示(苏农牧〔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动物调运管理,提高输入性动物的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全省有关指定通道布局缺口实际状况,同意增设部分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一、同意在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239省道增设溧阳社渚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二、同意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318国道八都收费站增设吴江震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上述增设事项,由你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及常州市、苏州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坚决防止和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增设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加强与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