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8 09:45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字体:[ ]

近日,《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40年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行业发展总体呈向好态势,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财务造假案件屡发,康得新、康美药业、瑞幸咖啡等大案要案引发各方面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9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吴政隆书记作出批示,要求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目标和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中的应有作用。围绕目标,《实施意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从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行业日常管理、优化执业环境、提升行业执业能力等四方面提出14项主要任务,切实加强行政监管,逐步完善行业治理,显著优化执业环境,持续提升审计质量。

三、针对近年来的审计失败事件,《实施意见》就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灵魂和底线,《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净化行业底层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行业诚信约束。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黑名单”制度,将一定期间内屡次受到行政处罚、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基本报备义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强大威慑。

二是有效整治行业“潜规则”。依法整治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问题,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

三是完善统一的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必严”,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问题。

四、《实施意见》对加强行业日常监管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为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机制,并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一是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制,重点围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等开展检查。

二是根据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围绕内部治理、守法守信、社会责任三个维度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突出检查重点。

三是坚持从严监管执法,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重大问题“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

五、关于提高行业监管信息化水平,《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是提升监管效能,解决多头监管、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重要抓手。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系统还未完全打通,既影响了行业监管效率效果,也加重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信息报送负担。近年来,省财政厅致力于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丰富预警和分析手段,提升大数据时代信息化监管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行业统一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将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事项和信息纳入统一平台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探索推行审计数据单一来源制度,落实全国范围“一码通”,将审计报告上传、信息填报、防伪贴码、查询验证等全过程纳入监管,从源头遏制无证经营、冒用会计师事务所名义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审计秩序。

六、《实施意见》对低价恶性竞争有何具体整治措施?

答:低价恶性竞争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通病,低价恶性竞争不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减少审计投入,压减审计程序,从而直接影响审计质量,更引发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制约了行业长远发展。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推动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通过规范企业选聘行为,有效遏制行业低价恶性竞争,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七、《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

一是部门协同。财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发力,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日常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是社会参与。将社会监督作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正面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惩处曝光,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和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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