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2-00010 | 分 类: | 政府文件,行政事业收费 财政,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2-01-08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22〕1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
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2〕1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1〕5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以下简称溧宁高速)于建成且符合通车条件之日起开征车辆通行费,并纳入国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经营权归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所有。
二、溧宁高速全线设置南渡、周城、社渚共3个匝道收费站。
三、溧宁高速为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15年,纳入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统贷统还;收费标准为一型客车0.55元/车公里,其他客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系数递增;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实行差异化收费。
四、其他具体收费管理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予以明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