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2-00011 分          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2-01-15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22〕4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高标准农田

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苏政复〔20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人民银行江苏分行,省农垦集团: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请批复《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苏农建〔20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做到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完善投入机制,着力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实施要把“吨粮田”作为核心标准。“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其中新增建设900万亩、改造提升600万亩,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500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十五五”期间,全省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年亩产粮食产能达1000公斤。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166万亩新增建设任务。其中,2022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4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

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新建亩均财政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亩均财政投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的要求,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衔接好本地区目标任务,市级建设规划要细化落实省级建设规划,明确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县级建设规划要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提前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各级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省农业农村厅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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