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15 15:34


1.苏州市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但其中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也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2.能提前进行车辆年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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