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14:07 来源:省教育厅办公室 字体:[ ]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通知

苏教基函〔202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8年,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实施以来,全省扎实开展试点,初步探索出了“家校(园)共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提高了家校协同育人水平,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效落实“双减”任务中“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现将《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立德树人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聚焦教师及家长能力提升、活动开展、资源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省级家校(园)共育平台开展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家校(园)共育工作新路径、新模式。

三、要加强对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示范区的遴选,并把各地工作成效纳入相关督导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省电化教育馆 高明亚,联系电话:025—83752117。

附件: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国家及省“双减”文件中“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在前期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试点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中宣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升学校教育、完善家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融合,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聚焦幼儿发展“五大领域”和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教师、家长和学生相互交流的平台,打造家校(园)协同育人共同体,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以共育促心育培德育强劳育,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和质量。到2025年,全省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大幅提升,教师指导、家长参与、学生主体的“互联网+家校(园)共育”新格局基本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校协同育人新生态基本构建。

三、重点工作

1. 完善家校共育基础支撑环境

以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为基础,引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的相关功能,实施本地化升级改造和部署,为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各校要切实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省级平台开展家校(园)共育工作,探索开展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2. 开发建设优质家校共育资源

省级层面引进和制作一批家庭教育优质微课和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及跨学科融合课程等家校共育数字资源。鼓励学校编写校本教材,遴选配备优秀家庭教育、健康教育专业刊物,经常组织家长沙龙、专家讲座、优秀家长巡讲等活动,促进家校(园)共育工作常态化、专业化、系统化。

3. 开展亲子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平台开展亲子活动或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组织策划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教师要积极指导家长、学生开展多主题互动活动,在互动中建立友善关系,引导教师和家长正确爱生、爱子。每校每学期各类活动开展不少于5次。

4. 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分层分级抓好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心理健康指导能力培训。省级重点负责校级领导干部队伍培训,市级重点负责班主任教师队伍培训,县级重点负责其他教师队伍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等开发的课程体系,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持证上岗”。

5. 开展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培训

学校每周组织家长通过平台收看家庭教育专家讲座,依托平台搭建网上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参加家庭教育相关培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推动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规模化提升,有效减轻家长焦虑情绪,让家校共育、学生减负成为家长共识。

四、工作步骤

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拟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一是争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支持,免费使用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本地化改造,建设全省家校共育服务平台。二是推进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与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的对接,并对现有家校共育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三是启动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遴选工作。

第二阶段(2023—2025年):一是结合江苏实际,做好家校共育服务平台升级和运维工作。二是征集、制作一批家校共育数字资源,开展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培训和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培训。三是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示范区遴选,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1. 成立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基教处、教师处、体卫艺处、安稳处、财资处、督导室、电教馆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工作具体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校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2. 强化经费保障,争取设立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省级专项经费,用于数字资源建设、教师培训、平台建设运维等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保障教师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刊物配备与资源建设等。

3. 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发布《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指南》,为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提供参考。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家庭教育优质课程、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遴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发放证书。

4. 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成效纳入相关督导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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