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转移是否要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发布日期:2022-02-16 16:32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

朱先生:想了解一下省级社保如何转出?是否要提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答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2020年7月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无需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可一并提出转入申请,不再单独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不再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信息由申请人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提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信息由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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